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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的免税所得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的免税所得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