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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黎巴嫩共和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黎巴嫩共和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的通知》(国税函[1998]47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