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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征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各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属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国税函发[1997]478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征税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