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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2013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2〕567号)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启用2013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决定,自2013年4月1日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正式启用2013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停止核发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2月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