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人):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68号文)的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 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省属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下调至2139元。如有疑问,请致电纳税服务热线12366-2咨询。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