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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佛山市高明区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关于公布佛山市高明区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的规定,佛山市高明区国家税务局对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局机关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佛山市高明区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佛山市高明区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2)和《佛山市高明区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3)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