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收工作发展需要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相关规定,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对截至2013年6月30日前,由省局机关制定发布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在本辖区内对征纳双方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全部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3年10月30日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第12 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全文失效或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11月14日
附件:1.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