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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印有企业名称发票变更缴销手续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豫国税函[2008]422号 颁布日期:2008-12-23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税收征管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河南 时效性:有效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印有企业名称发票变更缴销手续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8〕929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