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干部学校,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四批)的通知》(国税函〔2008〕907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