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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直属分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42号)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