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市):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决煤层气抽采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二00 七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