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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铬盐和松节油及其粗制品出口退税的通知

各处室,各区局、分局,稽查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铬盐和松节油及其粗制品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07]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