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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保险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苏州、常州、扬州、南通、徐州、省局直属税务分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保险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7〕2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注:名单发电子版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