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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所属单位2006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南京市、无锡市、扬州市、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所属单位2006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7〕1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注:名单发电子版。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