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财税分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二OO七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