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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禁毒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禁毒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5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