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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芬兰互免国际航空运输收入税收换函生效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芬兰互免国际航空运输收入税收换函生效的通知》(国税发〔2006〕1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 O七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