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二○○七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