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收征管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地税[2006]2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