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粤地税发[2006]1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二OO六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