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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加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加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的通知》(国税函[2006]57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