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国税局下发《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大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充分认识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把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工作。
二是不折不扣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小型微型企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纳税人领购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簿、纳税申报表等表证单书一律免收工本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和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和小型企业领购发票时免收工本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省政府微型企业税收奖励政策。
三是抓好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调研分析。将小型微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列为重点工作项目,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并作为税收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进行抽查和执法责任考核;对小型微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调研分析,评估问效;及时向上级报告和反馈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四是加大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力度。开展“送政策、优服务、明税情、助发展”活动,梳理解读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拓宽宣传渠道,整合宣传资源,大力宣传小型微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深化税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税法六进”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
五是全面开展涉税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结合实际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涉税审批项目清理,进一步规范、明确审批项目和下放管理权限,提高涉税审批工作效率,减轻小型微型企业办税负担。
六是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搭建服务平台,推进网上申报、网上发票认证、抄报税、税库银横向联网实时缴税等多元化办税服务功能建设;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解答小型微型企业涉税咨询,提供权威的涉税指引;建设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让小型微型企业“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深化“免填单”服务,全面提供预约服务、首问服务、全程服务、限时服务和延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