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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变更税务登记证规格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单位:

    现将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变更税务登记证规格标准的通知》(粤地税函[2006]3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