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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政务公开的意见的通知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政务公开的意见》(国税发〔2006〕69号)转发给你们。各级国税机关务必高度重视,扎实推进,结合《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粤国税发〔2006〕124号)一并贯彻落实。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