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税收征管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建筑防水材料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地税发[2006]373号 颁布日期:2006-06-15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税收征管
所属行业:建筑安装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建筑防水材料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