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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转发给你们,请周知(此票由国税局管理)。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