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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税前扣除呆帐损失的通知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关于核销广州市南华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呆帐人民币75,549,794.52元及广州南华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呆帐人民币30,662,345.01元的请示》(信银穗〔2006〕151号)。根据《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及《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规定,经审核,同意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在2006年度税前扣除广州市南华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呆帐损失2笔,金额合计人民币106,212,139.53元(详见附表)。

    附件: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2006年度呆帐损失税前扣除明细表(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六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