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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贵州引子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批复

各处室,各局、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贵州引子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4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2006-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