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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航总局关于试行民航电子客票报销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税务稽查局:

    现将国税发[2006]39号《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试行民航电子客票报销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