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收征管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救助打捞单位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国税局,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及各稽查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大连海关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救助打捞单位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