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制药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马地税[2005]56号 颁布日期:2005-05-09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商品流通 所属地区:安徽 时效性:有效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局):
现将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制药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皖地税[2005]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