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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减免税管理的通知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减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