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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合并纳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南京、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合并纳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10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