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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农业部等部门《关于公布第三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税务稽查局:

    现将农业部等部门《关于公布第三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农经发[200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