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收征管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税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税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