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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已经2012年农业部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11日起施行。农业部1996122日发布,19971225日、200471日、20101126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农渔发[1996]2号)同时废止。

 

部长:韩长赋

 

2012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