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收征管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三年八月八日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