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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协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杂志通讯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加强对《中国资产评估》杂志地方通联组和通讯的管理,提高杂志办刊质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中国资产评估>杂志通讯员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宣传部联系。

联系人:刘永辉

    话:88191853

  箱:liuyh@cas.org.cn

  件:《<中国资产评估>杂志通讯员管理办法》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相关附件:《中国资产评估》杂志通讯员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