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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三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