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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执行1979年至1990年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部分文件的通知

各分局、市局各业务处室: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执行1979年至1990年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部分文件的通知》(粤地税办发[200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