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淄博市2002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二年八月二日淄博市2002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一、2001年地质灾害情况2001年,我市各级认真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围绕“提高认识、加大宣传、搞好规划、加强管理,为全市经济发展服务”的工作思路,周密部署、认真检查、严密防范、积极主动,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的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调查,提出了防范措施,制定了防灾预案,落实了责任。去年,除发生一次滑坡灾害外(发生于淄川区峨庄乡下端士村,经济损失3万元,无人员伤亡),没有发生由于地质灾害而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已降至最小程度。
二、2002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今年汛期即将来临,为加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土资源部4号令和省国土资源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02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如下:
(一)淄川区峨庄乡滑坡危险区危险区位于峨庄乡的东石--响泉一线的山谷谷地中,共有3处滑坡,即下端士村滑坡、乡政府驻地北滑坡及东石峪村东滑坡。滑坡体为土体,为山间谷地松散堆积含砂砾粘土体,结构极为松散,属滑动式滑坡。虽然本区滑坡规模不大,体积不足1万立方米,但在暴雨条件下往往会在短时间内突然发生滑塌,有可能造成“小体积、大灾难”。如2001年7月下端士滑坡体发生滑动,一夜之间一村民数间房屋被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目前滑坡仍处于不稳定状态。
防治措施:
1.实行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即下端士村滑坡前沿居民搬迁避让,同时在滑坡后壁上部开挖排水沟;
2.汛期派专人监测滑坡动向,建立预警系统,发现异常及时发出警报;
3.在滑坡地段不易进行人类工程活动,如平整建设地基、修筑公路、开挖土体边坡等;
4.在乡政府北、东峪村东滑坡路段设立警示牌,提请过往行人和车辆不得在此停留。
(二)博山区过境路(205国道)673公里路牌桥东600米处崩滑危险区该崩滑属修路破坏山体边坡造成,长20米,宽50米,体积约3000立方米。此处为断裂带,岩石破碎,坡度较陡,由于近几年汛期雨水较少,该崩滑坡体没有发生崩塌滑动,但已有下滑迹象。如遇连续降水或降水强度较大时,降水将沿裂隙下渗,由于滑坡前缘失去支撑,在重力作用下,山体将发生下滑,将对过往车辆和行人造成严重威胁,属汛期重点防治部位。防治措施:
1.博山区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在滑坡体前缘建防护坡,打防滑桩稳固滑坡体,阻挡滑体下滑;
2.清除崩滑体中后缘部分的破碎岩石,降低山体坡角;
3.对滑坡后缘及滑坡体裂隙灌注水泥沙浆,防止地表水沿裂缝下渗;
4.在滑坡体上方后部修筑截水渠,防止大量雨水沿弱面下渗;
5.汛期要有专人对崩滑坡进行监控,在崩滑体前缘设立警示标志,提示过往车辆、行人不得停留。
(三)沂源县土门镇龙泉村滑坡危险区该滑坡体位于龙泉村中东部,滑坡长20米,宽50米,厚10米,体积约10000立方米。滑体为一独立的山梁,滑床沿断层面发育,滑坡顶部及底部均有民房。防治措施:
1.向群众宣传存在的隐患和汛期可能发生的灾害情况,派人定期对滑坡体进行监测。对滑坡体顶部的裂缝定期测量,对滑体上的建筑物的破损情况定期观测、汛期加大监测密度;
2.汛期视具体情况,对滑体上及滑坡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在做好宣传解释的前提下,实施搬迁。
(四)沂源县石桥镇关河峪滑坡危险区关河峪滑坡处于关河峪村中居民集中地段,滑坡长23米,宽200米,厚5米,体积约20000立方米。滑坡表面呈现阶梯状,滑坡上民房分3个台阶展布。2001年7月,由于连降暴雨,中间台阶边沿塌落约50立方米,将下一台阶民房破坏。该滑坡为坡冲积物被河流切割成陡坡,其基底为花岗片麻岩风化带。目前仍存在严重隐患,如遇连续降水或降水强度较大,滑落的可能性较大。
防治措施:
1.每个台阶设立集中排水设施,防止坡面冲刷失稳;
2.对危险性较大的居民房进行搬迁;
3.建立群测群防网络,汛期落实值班人员,加强监测。
(五)沂源县鲁村镇地面塌陷危险区沂源县鲁村镇政府办公区域,自1997年发现地面塌陷,结构严重变形,楼体开裂,部分钢窗难以关闭,已不能继续使用。镇政府西南侧的公路大桥,由于地面下沉,桥板已悬空,属重点防塌地段。整个塌陷区面积约2万平方米。如汛期降雨增多,该塌陷区险情将加重,并将危及地面建筑物。防治措施:1.加固桥,支护桥板,在桥两侧设立警示标志,派人密切注意桥体变化,必要时应禁止人员、车辆通行;
2.建立群测群防预警系统,鲁村镇政府应派人观测塌陷区的变化,遇有情况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应及时处理。
(六)沂源县三岔乡泥石流易发区该易发区位于山沟谷,由于岩体破碎、风化残积物较多,植被稀少,有较好的汇水条件,如遇暴雨易产生泥石流。1994年曾因暴雨诱发泥石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害。防治措施:
1.为防止可能发生的泥石流的威胁,不得在山沟出口处修筑建筑物;
2.沿沟修建拦挡坝,延缓泥石流下泻速度,或阻挡泥石流前进;
3.在山上植树造林保护植被,大搞山区绿化,增加抵抗灾害能力;
4.汛期建立监测预报系统,指定县、乡镇、村联络员及时与气象部门取得联系,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定期巡查,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七)其它地面塌陷区域我市地下开采矿山较多,采空区的不断发展,造成地面塌陷越来越重,各地下采矿区域的地方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和各矿山企业,要在汛期加强监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汛期安全。
为便于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联系,设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值班室,值班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2771064 277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