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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达2001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不发厦门):

    根据省统计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险厅提供的数据,全省2001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1140元(不含厦门)、12013元(含厦门)。各地执行时按不含厦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

    请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