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内蒙古党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国家保密局关于“四五”普法期间继续深入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通知
- 发文文号:内地税字[2001]228号 颁布日期:2001-11-08
- 所属行业:行政事业 所属地区:内蒙古 时效性:有效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内蒙古党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国家保密局关于“四五’’普法期间继续深入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转发给你们,请将此规划内容纳入到“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去,并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