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苏州及昆山两市地方税务局在税收情报交换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的通报》(国税函[2001]56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以此为戒,杜绝此类事件在我区发生。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二OO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