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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中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地、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总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中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