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税收征管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屠宰税征收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川地税明电[2001]3号 颁布日期:2001-01-21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税收征管
所属行业:其他 所属地区:四川 时效性:有效
2001年屠宰税征收问题,在农村税费改革正式实施前,屠宰税只在收购环节征收。农民自宰自食部分不征,不得预征,不得以任何方式搞摊派。”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