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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地、市、县财政(贸)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一年一月十七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