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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确定"九五"期间全国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通知

各分局,辽中、新民、法库、康平国税局:

    现将《关于确定"九五"期间全国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通知》(辽民族发[1998]6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