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涉外税务审计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5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涉外税务审计规程》(略)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涉外税务审计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略)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