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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办理自治区本级防洪保安费缴纳的通知
发文文号:南国税发[1997]195号 颁布日期:1997-06-19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税收征管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广西 时效性:有效
各分局、县局: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办理自治区本级防洪保安费缴纳的通知》(桂财农事字[1997]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